檢送內政部函轉環境部「資源回收再利用法」修正草案公告影本,其名稱修正為「資源循環推動法」,及「廢棄物清理法」部分條文修正公告影本,並附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各1份,如有修正建議意見,請逕洽環境部,請查照並轉知所屬。